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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紅獵人KOL HUNTER:網紅行銷平台第一站

網紅當道的後Facebook年代,你還沒找不到合適KOL嗎?或者耗費時間在溝通上?本文將分享網紅合作經驗、洽談合作方式、以及自己的操作觀點,並利用網紅獵人說明各種類型的合作方式,進行網路口碑操作。

利益揭露:本文是網紅獵人工商合作邀稿,協同本人操作經驗撰寫而成的文章;2023年對方已經停業,尋覓網紅可洽詢《如何選擇適合網紅行銷公司?》,以下連結已失效。心得仍然有參考價值!

by Randy 2020年撰寫

創業初期我也很懷疑業配的效果,納悶為什麼要付錢給「這些人」,畢竟幾年前「網紅概念」還沒這麼強,又遇到不適合的合作對象。對方只是宣稱有多少粉絲,我就付了錢。沒有全面的搜尋暸解,最後不只訂單少,曝光效果也很有限。

網紅粉絲即是潛在顧客,網紅只是這群的代表性人物,而非單純推薦產品的概念。

網紅合作經驗談

分享幾個數字,目前我已經與超過60位的網紅合作,且快速在增加中,一個月甚至高達7位網紅發文、揪團購,是公司目前主要的行銷KPI與營收來源。對比幾年前,只能說操作手法、選人眼光、溝通技巧都非常重要

產品置入作為新品牌或新活動的起手式,有效且快速地將訴求傳遞給對的人、產生一定的話題性。無論導購與否,對於後續的SEO、網路廣告都是良性的資源累積,購買率也較容易衝上來,可說是最有效率的切入市場的方法。

推薦閱讀:《2023 團購合作案例詳解》持續更新中

網紅獵人:資源齊全的網紅資料庫
網紅獵人:資源齊全的網紅資料庫

找KOL合作的眉角

現在平台多、族群也被切成很零碎,操作方式更多元,行銷人員敏銳度也要跟上,我們家窗口一整天都掛在社群上找合適的網紅,洽談合作事宜,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:

找到足夠多、好的網紅

第一,推薦你用網紅獵人開始搜尋大量的名單。

前段文提到,有些網紅的行銷效益很差,我只能說這是雙方的契合度問題,絕對不要只找一位;社群本身是大雜燴,光是「烹飪」就可以找到非常多種風格的網紅,不會單篇貼文就完全打中。如果效益馬上發酵有時只是運氣好(或者產品本身很特別)。

太多業配文會傷害品牌形象?我得說不但不會,反而會有從眾效應。

粉絲受眾重疊率其實很低,又考慮當前低到不行的貼文觸及率。找網紅曝光的首要任務在於營造「話題性」,打造熱度引起消費者注意。而單篇貼文不易起漣漪,應是要短時間內多風格、多受眾齊下效果才會明顯。

kol hunter 網紅經營的平台分類

網紅的多平台資源

網紅獵人呈現多個平台的數據,建議在翻找的同時,要去多看互動率,而不只是粉絲數。而跨平台有多種特性跟佈局方式,Blog流量大的,可以做SEO、埋錨點文字;講什麼粉絲都買單的,直接給優惠價請對方拉團購。如果預算沒有那麼多,建議先從小咖開始找起,口訣是一大咖四小咖,利用品牌或產品特性開始談。

可組裝、變形、講求機能型的產品,推薦找Youtuber開箱影片開始,剩下幾位寫文章與拍照。而美食、餐飲、服飾、視覺特徵強烈的,需要照片呈現的,當然是多往Instagram平台去找。

網紅幾乎都是多平台經營,若可以同時發文,增加曝光量也節省了廣告費,如果找到對的人,那觸及的絕對都是精準的TA。

補充一點:很多KOL同時經營Line@與FB社團,也是洽談時需要提醒對方的。

kol-hunter-合作形式與授權

合作形式與授權

早期廠商與部落客合作,都是談一篇貼文多少錢,發文後不管成效,頂多看看瀏覽人次。而上圖中可見網紅獵人整理的合作條件,如:廣告主開放、圖文授權與否的資訊,這兩點都是合作價碼的重要條件。

另外有購買號召力的網紅都會有抽成條件,依訂單銷售額10%~20%不等,並強烈建議要求廣告主權限;而缺產品照片的業主,當然是找拍照極具特色的,並且要能授權圖片。綜觀兩因素粉絲數都不是重點,端看行銷架構怎麼安排,考驗行銷人策劃能力、議價能力。

網紅調性與配合度

我有過幾次合作不愉快的經驗,人的因素總是複雜許多,請慎選合作對象。再說成效好、配合度高的網紅,邀約根本接不完檔期排滿滿,甚至廠商半年前就預定好了。

準備好資料、耐心溝通訴求才能達到雙贏,找網紅不單純是塞錢就行,你等於是在跟顧客的代言人溝通、跟通路溝通。

以烹飪分享煮菜秘訣的頻道為例,中式日式料理人選就不同,好比阿基師與詹姆士的差別,推薦起來的調性不同、銷售成績當然也會不一樣。

綜合以上,對方的產出調性配合度頻道方向價碼抽成等多項因素,請都一併考量,

合作細節與心態

網紅需要好商品、廠商也希望有好人選,我只能說多找多問。

網紅主要是經營社群,而不是回覆廠商。常常網紅對於行銷的要求也不理解,SEO、產品概念、廣告投遞,需要操作細緻的話,透過好的經紀人聯繫也是一種方式,網紅獵人有提供行銷規劃服務,可以一次統合多位網紅曝光、營造話題。

與KOL們洽談合作真的很花費時間成本,老話一句「有錢,有花錢的玩法;沒錢,也有沒錢的做法。」

而我家窗口是鋪長線,把對方當作顧客甚至朋友在經營,而不只是純粹的商業關係,這點對於自家人員開發能力的要求就比較高了。

建立自己的合作名單

早期是在FB社團中寫發案文,現已過時了。裏頭的部落客多數仍固守在Blog,社群經營不足,建議往新媒體上挖(IG,Youtube),真的超級多。

2B,2C當前對於網紅傳播的需求非常強烈,有些合作創造曝光量很大,有的則是導購效果好,端看怎麼包裝。透過平台搜尋,發現很多位原先不認識的潛在顧客,腦海許多行銷的點子就跑出來。

從觀眾(who)發想,創造不一樣的溝通訴求(what),網紅本身都是創作人,不僅有巧思、甚至比業主自己更懂客戶,誰說業配文都會是無趣的?

最後推薦你,無論有多少操作社群口碑的經驗,仍建議到網紅獵人建立自己的名單。